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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coBase 许可协议

更新日期:2024-09-17 NocoBase 许可协议 北京深度进化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https://www.nocobase.com/cn/ 发放此软件许可协议(“协议”)给您。您作为个人或公司(“用户”)对 NocoBase 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任何形式获取 NocoBase 源代码或安装包、安装使用 NocoBase、购买 NocoBase 商业授权和服务、购买 NocoBase 商业插件),将被视为自愿承诺接受本协议之所有条款。如果用户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一条款,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我们对相关条款的解释,请立即停止使用。 协议适用于用户的任何使用、报价、合同、发票及本公司交付的所有软件。用户与本公司或者 NocoBase 的代理商可以不再就软件的销售、交付签订单独的许可协议。 本公司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如有变更,本公司将以网站公示的方式进行公告,不再单独通知。变更后的协议一经公布即自动生效,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 1. 定义 ====== 1.1 “软件”是指 NocoBase 内核以及与内核放在同一个代码仓库中的插件,包含它们的源代码、安装包、镜像,以及它们的所有修改、更新、升级。 1.2 “插件市场”是指本公司提供的出售软件的插件和解决方案的市场。 1.3 “商业插件”是指在插件市场销售的付费插件。 1.4 “上层应用”是指基于软件和商业插件开发的、服务于企业内部或外部客户的某个具体的业务场景的应用,比如 ERP/CRM。 1.5 “客户”是指购买用户的上层应用的客户。 1.6 “第三方开源软件”是指随软件和商业插件一起提供的开源软件,它们经过各种已发布的开源软件许可协议或该类软件随附的版权声明的许可。 ============= 2. 知识产权保护 ============= 除第三方开源软件外,本公司拥有软件的一切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并已根据《巴黎公约》或者《TRIPS 协议》在相关国家和地区进行了注册和保护,确保软件和商业插件的知识产权得到国际认可和保护。 ========== 3. 免责声明 ========== 3.1 用户不得使用软件和商业插件从事违反当地法律法规、宗教信仰的活动。因使用软件和商业插件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法律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3.2 本公司对于用户因使用软件和商业插件而导致的任何直接、间接、特殊、偶然或结果性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业务中断、数据丢失或业务信息披露)不承担责任,即使已事先被告知此类损害的可能性。 =========== 4. 许可证类型 =========== 4.1 软件使用 AGPL-3.0 开源许可 https://www.gnu.org/licenses/agpl-3.0.en.html 和商业许可双重许可类型。 4.2 商业插件使用商业许可。 ==================== 5. 开源许可的权利和义务 ==================== 5.1 软件可以用于商业目的。 5.2 用户可以在插件市场出售为软件开发的插件。 5.3 在插件市场之外,用户或第三方对软件做的更改、开发的插件、以及基于软件开发的第三方应用均需使用 AGPL-3.0 协议开源。 5.4 不可移除或更改软件界面上有关 NocoBase 的品牌、名称、链接、版本号、许可证等信息,页面左上角的主 LOGO 除外。 5.5 不可移除或更改代码中所有关于 NocoBase 的知识产权声明。 5.6 不可使用原始的或修改后的软件对公众提供任何形式的无代码、零代码、低代码平台类的 SaaS 产品。 5.7 遵循 AGPL-3.0 协议的所有要求。 =============== 6. 商业许可的权利 =============== 6.1 获得软件或商业插件的永久商业授权。 6.2 获得 12 个月升级和专属技术支持。 6.3 可以用于商业目的,不限制应用数量和用户数量。 6.4 对获得商业授权的软件做的更改、开发的插件、以及与软件集成的应用均无需开源。 6.5 可以移除或更改获得商业授权的软件界面上有关 NocoBase 的品牌、名称、链接、版本号、许可证等信息。 6.6 可以在插件市场出售为软件开发的插件。 6.7 持有专业版或企业版许可的用户可以向客户出售上层应用。 6.8 不受 AGPL-3.0 协议的限制。 6.9 以上权利在合同中另有约定的,以合同约定的为准。 =============== 7. 商业许可的义务 =============== 7.1 不可移除或更改代码中所有关于 NocoBase 的知识产权声明。 7.2 不可对商业许可进行出售、转让、租赁、分享、赠予。 7.3 不可出售、转让、租赁、分享或以任何形式赠送基于软件开发的无代码、零代码、低代码平台或开发工具。 7.4 不可使用原始的或修改后的软件对公众提供任何形式的无代码、零代码、低代码平台类的 SaaS 产品。 7.5 持有标准版许可的用户不可向未取得商业许可证的客户出售上层应用。 7.6 不可使用反向工程、反编译等手段试图发现未获得源代码授权的商业插件的源代码。 7.7 不可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商业插件的源代码。 7.8 不可在插件市场以外向公众公开出售为软件开发的插件。 7.9 如有违反上述义务或本协议条款之行为,用户所拥有的权利将被立即终止,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且本公司保留追求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 7.10 以上义务在合同中另有约定的,以合同约定的为准。 ======================= 8. 法律管辖、解释及争议解决 ======================= 8.1 本协议的解释、适用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事宜均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8.2 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未能解决争议,则应提交至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审判。 8.3 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均应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视为可执行。如果本协议的某一条款被任何适用法律认定为无效,该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协议任何其它条款的有效性,并应视为已尽可能地对该无效条款进行修改以使其有效并可执行,或如果无法修改该条款,则应视为已将其从本协议中删除。